“据国外媒体报道”:一种变相的侵权行为
如果你在在 Google 上搜索“据国外媒体报道”这个短语,可获753万余条信息。如果仔细看一下,就会发现有相当部分的文章属于形形色色的隐形侵权行为。
说它是隐形侵权行为,是因为这些文章在开头都明确注明了消息来源“据国外媒体报道”,好像这样就能够堂而皇之,底气十足了;然而究竟是哪一家国外媒体,则避而不谈,语焉不详,更没有明确表明原文的作者和原始出处。其实,这样的文章全文大致就是原始外文稿件的翻译稿,只是不可能给它仔细的推敲,而遇到复杂的字句干脆跳过去;另外再添加上自己的一点演绎,一篇稿件就横空出世了。
如果这种行为在国内还只是非商业性网站或者博客而为的话,倒也罢了,尽管这种不厚道的行为实在不值得提倡;然而最恶劣者竟是一些国内比较有名的商业门户网站,比如新浪、搜狐等等。以这种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来赚取商业利润,实在多快好省,也实在令人可恨:一则原作者的劳动根本无从得到应有的尊重;二来读者也无法知晓这个“国外媒体”的本意究竟是什么。
其实,添加上原文的作者和出处非常简单,举手之劳,但意义很大。因为这样做一来可以尊重原作者的劳动,二也可让别人尊重你,而更重要的是,向外界传达了一条重要的信息:遵守规则是一个社会得以健康良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。
在一个不尊重他人劳动的“山寨”社会里,大谈自主创新岂不成了无稽之谈吗?


据国外媒体报道 外国媒体都傻逼
貌似这种手段,咱们的喉舌比较喜欢用,呵呵
此说是不是有些让人汗~~~
CCTV也是非常喜欢用的。
也说明了我们国内很少能够搞到第一手的消息新闻,只好拿来主义,搞什么“据国外媒体报道”。
CCTV 的国际新闻一般都是与国外通讯社有合作协议的,不涉及版权问题。
版权问题 一定时间内 还是会存在的。